简 讯   2002年第14期总第67期 2002年11月13日 ▲全国第20届摄影艺术展览评选揭晓,我会周桦的《凝》和吴长赋的《幸福的时刻》入选,我们表示最热烈的祝贺!协会将按重奖的规定,对入选作品每幅奖1000元。 ▲由本会与珠海佳图美摄影器材冲印有限公司、金路艺术幼儿园联办的2002年9-10月专题双月赛内容为《欢乐的儿童》。 创作内容:金路艺术幼儿园为题材的亲子游戏活动、儿童生活、幼儿园新貌等;时间:2002年11月22日(星期五)下午3时;地点:香洲金路幼儿园(情侣中路香洲渔港码头对面),请各会员、影友踊跃前往拍摄创作。 ▲由本会与珠海佳图美摄影器材冲印有限公司、市公安局联办的2002年11-12月双月赛专题内容为《警察风采》。 创作时间:11月23日(星期六)上午9时在珠海体育中心举办"珠海首届警察开放日"活动,届时有警察技能表演、咨询活动和警察装备展示等,欢迎影友们前往创作。 注:凡双月赛参赛作品必须到指定的 "佳图美"冲印中心按原底放大8R(优惠价每幅6元)照片,方可参赛。每人限送20幅,稿送本会。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入选作品。作品涉及肖像权、出版权由作者自负。 ○特 ○告 ▲中共唐家湾镇委、唐家湾人民政府与本会联办《美丽的唐家湾》摄影大赛(章程已刊于上期简讯)。11月16日(星期六)上午8时在协会集中去唐家拍摄工业园等计划不变。原定的11月23日(星期六)上午赴唐家拍摄人文景观的计划,因需参加警察开放日拍摄活动,故改在11月24日(星期日)上午8时在协会统一乘车前往。参加者,请于11月15日和22日到本会(或电话)报名,以便安排车辆和工作餐问题。 ▲为了加强会员、影友之间的友好往来,相互交流,切磋影艺,本会定于从11月23日起,每星期六晚8时在珠海精致摄影设计制作中心(香洲紫荆路63号,电话2235910)设立"摄影茶座"(如星期六为当月15日会员活动日者,当晚茶座暂停)。欢迎各会员、影友踊跃参加。 ▲中共香洲区委、香洲区人民政府和本会联合举办珠海电信杯《香洲社区新貌暨首届社区文化艺术节》摄影大赛。大赛《章程》附于背页。 珠海电信杯《香洲社区新貌暨首届社区文化艺术节》 摄影大赛章程 香洲区首届社区文化艺术节8月中旬已拉开了序幕,各个镇、街道办纷纷举办了各种运动会、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和群众性的家庭等活动。为了进一步发动我市专业摄影工作者、业余爱好者,拿起手中的相机,充分反映香洲区首届文化艺术节活动的盛况,香洲区委宣传部、香洲区文化局、珠海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珠海电信杯《香洲社区新貌暨社区文化艺术节》摄影大赛。 参赛细则: (1)内容与题材:凡是反映香洲社区新貌、家庭生活、人物及香洲区首届文化艺术节活动内容(总决赛内容、时间、地点附表于后)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。 (2)作品要求:只收彩色照片,不收反转片。 4R或5R照片,每人限送20幅。不得以他人名义增加投稿。 (3)送稿地点:珠海市摄影家协会(吉大园林路128号、电话:3364884)。 (4)截稿时间:2002年12月2日。 (5)评奖:聘请摄影名家组成评委会,于12月4日进行评选,评出获奖、入选作品60幅,其中获奖11幅。奖项设置: 一等奖一名 奖小灵通手机1部(价值1680元)+1500元 奖杯1座及证书 二等奖二名 各奖小灵通手机1部(价值1380元)+800元 及证书 三等奖三名 各奖小灵通手机1部(价值780元)+400元 及证书 优秀奖九名 各奖价值150元的200卡及证书 入选作品每幅奖价值100元上网卡及证书(金、银、铜牌奖不能相同作者) (6)展览:凡在本比赛中获奖、入选的作品,统一调底放大制作(不按期交底片者,取消比赛资格),于2002年12月中、下旬在香洲拟举行作品展览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 (7)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、入选作品,不另付稿酬。 (8)作品涉及肖像权、出版权的由作者自负。 附:一、香洲区首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总决赛安排表: 1、通俗歌曲总决赛: 时间:11月22日(星期五)晚7:30分 地点:香洲文化广场 2、舞蹈总决赛: 时间:11月23日(星期六)晚7:30分 地点:香洲文化广场 3、小品决赛: 时间:11月24日(星期天)晚7:30分 地点:香洲文化广场 4、家庭才艺总决赛: 时间:11月27日(星期三)晚7:30分 地点:茂业百货广场 5、合唱决赛: 时间:11月29日(星期五)晚7:30分 地点:香洲文化广场 二、其它摄影大赛内容、时间、地点,请各会员、影友自行计划安排拍摄。